历史地毯上的两盏灯尺寸不同,是否说明设计者有一个已查明的特殊用意?V&A介绍Ardabil Carpet时,没有直接替读者选定答案。馆文先给出整幅构图,再列出透视效果与有意不完美两种看法,并保留缺乏同期透视证据的限定。本文采用这些文字,不从图片自行鉴定纹样。
构图有一组明确关系。四条平行边带围住长方形的场,中央为大型黄色饰章,周围环绕尖椭圆形状,两端各有灯的图案。边带、场与中心不是一串互不相干的装饰名称,而在馆文中有围绕和居中的位置关系。对地毯文化资料,这些关系比只写花纹繁复更能说明对象。
四角又不是把中心原样复制四遍。馆文说,它们是相似但更简化构图的四分之一,而且没有灯。相似保留了与中央的联系,简化和不带灯则留下差别。因此,即使整幅被介绍为一个统一设计,也不能将统一理解为每个局部都具有完全相同的元素。
两盏灯的尺寸差异,正发生在中心这一组对象中。有人认为,小灯附近的观看位置会产生透视效果,使两灯看来相同大。V&A接着指出,缺少其他证据说明这种透视在十六世纪三十年代的伊朗得到使用,而且灯本身被画作平面形状,不是三维物体。假说与保留意见出现在同一连续段,不能只摘取前半就写成设计已证实采用透视。
另一种看法将差异解释为有意留下的不完美,反映只有神才完美的信念。馆文以另一种观点提出它,没有宣布这一解释已经排除前一说法。本文仅报告这项归属,不据此替制作者确认宗教意图,也不将尺寸差异当成真实地毯损伤或制作失误的现场判断。
这份说明因而有三个可以分别保留的层次:馆方文字描述的元素与位置,确实被提到的两灯不同尺寸,以及人们如何解释这种差别。前两项并不自动让第三项只剩一个答案。有不确定解释,也不等于边带、饰章和四角的文字描述都失去信息;准确的介绍可以同时保存可描述之处与尚未定论之处。
本篇仅采用相关连续文字和邻接,网页首次发布日期未知,没有观看图像、测量尺寸或评价织物真伪与价格。它不涉及染色、结密度、清洗修复和安全性能,也不把历史纹样差异套为某处现有地毯污迹的成因。馆文的用途在于认识具体构图及解释范围,而不是让一个不等大的图案承担唯一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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